南和縣人民法院
關于恢復開放訴訟服務中心的公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做好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的通知》要求,結合南和縣疫情防控現狀,我院于2020年3月23日起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及信訪接待場所,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訴訟服務及信訪接待場所開放時間為工作日9:00-11:30/1:30-17:00。
二、為減少人員聚集,降低感染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優先使用“無接觸式”訴訟業務辦理模式,通過河北電子法院網、河北移動微法院等線上方式辦理案件查詢、立案、訴費繳納、信訪等訴訟業務。不便于開展網上訴訟活動的,可通過郵寄方式將相關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將及時予以處理。
三、對必須現場辦理的訴訟事項,采取電話預約的方式,按預約時間、順序進入。請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提前撥打預約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法院辦理業務,逾時未到應當重新預約。立案預約電話:0319-4567067(工作時間);執行預約電話:0319-4563849(工作時間);信訪預約電話:0319-4562723(工作時間);有關開庭、詢問工作預約,由承辦法官聯系當事人進行預約安排。
四、來院辦理訴訟事項人員必須佩戴口罩,并攜帶身份證、基層組織開具的出入證明、健康碼等材料以供查驗,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做好體溫檢測、預約信息核對、身份登記等工作。檢查通過的,由法院工作人員負責安排其進入訴訟場所,保持間距,按序進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進入。
五、辦理業務的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應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工作人員指引。辦理業務前,請耐心等候,并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業務辦理完畢后,由接待其工作人員送出訴訟場所,切勿逗留。
六、疫情防控期間,因防疫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和支持。
南和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二日